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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先行创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
2022-04-27 15:20

教基厅函〔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要求,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确定了北京市东城区等135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旗),现予公布。

 

各先行创建县(市、区、旗)要认真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创建的基本任务和攻坚清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条件保障,加快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帮助先行创建县(市、区、旗)顺利推进创建工作,并及时将先行创建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同时,要推动未纳入先行创建名单的县(市、区、旗)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旗)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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